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厅实施国家、省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实施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项目承训机构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 》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2020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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